王老吉管理人員參加《廣東省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條例》宣講大會
發布日期:2006/04/18
4月16日上午,由廣東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廣東省企業聯合會聯合舉辦的《廣東省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條例》宣講大會在莊嚴的省人大常委會議廳舉行,王老吉藥業助理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參加了會議,參加會議的還有省政府相關部門領導、《條例》起草人代表、省人大代表的企業代表以及企業經營者代表。
會上,省企聯、企業家協會羅佛光會長致辭;珠江鋼琴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省人大代表榮衛平代表企業就《條例》從提出立法議案到出臺的整個過程作了發言;省人大財經委游國經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員會李煥新副主任分別就制定實施《條例》的重要意義作了宣講。
《條例》于2004年初召開的省十屆人大二次會議上由16名省人大代表聯名提出立法議案,經大會主席團同意,被列為該次會議確定辦理的兩項議案之一。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視、支持下,《條例》起草工作由省人大、省政府法制辦、省經貿委授權廣東企業聯合會,由企業聯合會牽頭成立9人專項工作小組開展這項工作,成員包括省專家、律師、企業家、企業聯合會工作人員等。并于2005年12月2日經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有別于以往《條例》由政府部門制定的特點,可以說《條例》的出臺,是多方參與、多方合作、多方達成共識的成果,是廣東省高瞻遠矚的重要舉措,是廣東省人民尊重、維護法律權威的展現。
王老吉藥業管理人員通過《條例》宣講深刻認識到,《條例》的制定、頒布、能更好地為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創造一個公正、公平、公開的競爭環境和秩序;能更好地保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改善企業經營環境,優化法制環境和政務環境,充分發揮企業經營者的聰明才智,增強企業競爭力,對我省加快發展、率先發展、協調發展、打造和諧廣東、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文/肖慧霞、攝/邵仲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