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3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發布日期:2004/12/31
來源:上海證券報 2004-12-31
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以下簡稱“董事會”)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2004年第3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和出席情況
本公司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12月30日上午10:00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廣東省廣州市沙面北街四十五號二樓會議室舉行,與會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5人,代表股份數共525,325,000股(其中國家股513,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總數約63.26%; H股12,324,000股,占本公司股份總數約1.52%; A股1,000股,占本公司股份總數約0.00012%),占本公司股份總數約64.78%。臨時股東大會由本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楊榮明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核數師列席了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截至臨時股東大會之日止,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810,900,000股,其持有人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并于會上就2004年11月15日刊發的臨時股東大會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的議案表決贊成或反對。并無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但只可于會上就任何議案表決反對。
二、提案審議情況
臨時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采用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形成如下決議(議案詳情請參見通知):
以特別決議案方式審議通過了同興藥業有限公司向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贊成票525,303,000股(其中國家股513,000,000股, H股12,302,000股, A股1,000股),占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的99.99%;反對票0股,占0%;棄權票22,000股,占0.01%。
三、律師、核數師見證情況
本公司的中國核數師廣州羊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臨時股東大會上任投票表決之監票人。
臨時股東大會由廣東正平天成律師事務所章震亞律師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本公司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合法有效,臨時股東大會上未有股東提出新提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之規定,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一)出席股東及股東代表簽字的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二)律師對臨時股東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4年12月30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楊榮明先生、周躍進先生、馮贊勝先生與何舒華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吳張先生、黃顯榮先生與張鶴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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