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體駕駛員在番禺進行交通安全學習培訓
發(fā)布日期:2006/05/08
為了貫徹集團公司交通安全會議精神,進一步執(zhí)行《廣東省交通道路安全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不斷提高全體駕駛員的服務意識和安全意識,公司于2006年4月29至30日召集全體駕駛員在番禺小瀛洲度假村進行交通安全學習培訓,此次培訓得到公司領導的高度重視,人事行政中心黎浩標總經(jīng)理出席了培訓并作了學習動員講話。
培訓期間有幸邀請到集團保衛(wèi)部肖社華科長、荔灣區(qū)公安分局交通科的黃敏良、黃燦基、曾志威等教員作指導。其中黃敏良教員為駕駛員作了詳細、生動的解說,對《廣東省交通道路安全條例》的疑難問題作了明晰的闡述,通過剖析一個個活生生的事故案例,為安全行車提出了最基本的六點要求:不開英雄車、不開斗氣車、不酒后駕駛、不開快車、杜絕病車上路、做好車輛的三檢工作。肖社華科長就作為一個合格的駕駛員提了三個要求,分析了安全行車與職業(yè)道德之間的密切關系;公司黎總還對今后的行車安全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強調安全行車是實現(xiàn)和諧社會的前提條件之一。
此次安全培訓,全體駕駛員受益匪淺,深刻領會到“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實際內(nèi)涵,大大提高了安全意識,對今后開展工作意義重大。
文/廖廣群 、攝/ 孔慶祥